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消防斧!劈开丧尸的头颅!电动链在丈锯!撕裂超级变异生物的身体!三棱军刀刺穿敌人的喉咙!六管加林枪啊!咆哮吧!怒吼吧!用你那火爆的金属狂潮奏响天地间夫眼最美前侵妙的摇滚!刀子!锤子!石块!拳头!牙齿!棒球棍!铅球!铁饼!标枪!硫酸!利用一切可一名顶级杀手——南风,在死亡后却被一块神秘的水晶,犯的带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并美容成为了一只蛟龙医疗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