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看这个简介的时候,很抱歉,我已经没有写玄幻小说了。 憋笑,我是认真的。 因为我觉得朵朵说得对,写玄幻小说,粉丝们看不到我那张帅气迷人的脸庞。 所以如你们看到的这样,我去唱歌了。 本想着靠脸混口饭吃,没想到粉丝们把我捧上了世界级歌神的宝座。 哎,要是当初我写的玄幻小说,也有这么一帮粉丝支持就好了。
宗宗大概想八百辈子也想不到,自己就是一最色在云荒山本本分分坚持挖地种菜自给自足的小灵芝,秉着诚实为本互帮互助的精神偶尔在刨土的时候捡到了一只烧的7成熟的火鸡,天地良心,她真的只是打算救活了他正好人成和自己家仅有的一只老母鸡作伴,好让那只聒噪的老母鸡不用再每天学着公鸡打鸣以为自己雌雄同体,谁承想这只网半熟火鸡居然是位大神,还硬逼着她修仙??毒,没有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