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朝歌夜弦,今未央枯骨。前世,她秦朝歌误信他人,本以为是携手一生的良人却是食人的豺狼,祸了她一生,更使家族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而这些,都因为一个女人!如今她魂归来兮,重活一世,必要步步为营,护家人平安喜乐,家族一世长存。至于男人,她敬谢不敏。只是,偏偏有人没有眼色,不惜倒贴。面对积极自荐枕席的某妖孽,秦朝歌扶额:“王爷您能要点脸皮吗?”某妖孽倏然一笑:“只要能撩到你,本王要脸皮何用?”“……”
原身草包无能、胸无点墨?滚粗!想她蓝璃月上知天文地理,下通一区古今词赋,唐诗宋词信口拈来!好区三了,草区四包拜拜~原身花痴无度,骄纵成性?屁话!想她在21世纪什么美男没区免见过,虽然说这夜王长得费视确实不错,挂个头牌也是OK的,但是,要她花痴?梦去!要不是她与正妃一同嫁入太子府,她为妾氏,却在大频婚当夜将本应留宿正妃阁里的太子邀入自己房中。